【#丈夫离婚前挥霍百万算作分走的财产#,多退少补】#夫妻一方挥霍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少分#3月31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召开离婚纠纷案件新闻通报会,披露近三年审判数据并发布六起典型案例。在一起案例中,丈夫和妻子分居后,未经妻子同意,将包括卖房款、公积金在内的巨额夫妻共同财产用于炒股亏损和网络打赏,总计逾130万元。法院审理认为,男子的行为构成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严重损害配偶权益,最终判决创新性地将丈夫挥霍的金额视为他“已分得”的财产,剩余同等价值财产全归妻子。全文: http://t.cn/AXIN7gP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