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热点 26-04-02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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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应女子600万遗产无人继承#】#巨额遗产收归国库后怎么用# 近日,上海一名53岁独身女子去世留下600万元巨额遗产,法院指定民政部门为遗产管理人,引发关注。这一判决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遗产管理人”制度再次进入公众视野,并引发广泛讨论。对此,红星新闻记者专访了西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中心主任杜志红。

杜志红介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同时,法律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具体到邓女士的案件,杜志红表示,徐汇区民政局首先需要全面排查她的财产状况——除了已知的600多万元钱款,还要查清她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其他财产及债权债务。

接下来,民政局将通过公告程序,让债权人和债务人前来申报权利和义务。在核实相关凭证后,清偿医疗费、丧葬费、税费等欠款。

“如果最终确认没有继承人,民政局将向法院申请认定这些财产为无主财产。”杜志红表示,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剩余财产将收归国库。

在履行完处置程序,剩余财产收归国库后,这笔钱将如何使用?

杜志红表示,按照常规程序,这类资金最终会用于公益事业,比如弱势群体帮扶、教育医疗等公共开支,“让财产得到正向回馈,而不是闲置在银行。”

杜志红指出,目前,法律对此没有专门统一规定。“只有部分地方民政部门出台了地方性操作流程,仅适用于本地。”她坦言,从学者角度看,未来需要全国统一规定无主财产的认定流程及收归国有后的开支细则,这样更规范。(红星新闻)http://t.cn/AXINtDt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