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蔚有涵 26-04-02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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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妻子患红斑狼疮男子起诉离婚#

新闻里,妻子确诊红斑狼疮后,长期治疗、需要照料,丈夫没有选择共渡难关,反而一纸诉状起诉离婚。有的以“婚前隐瞒病史”为由要求撤销婚姻,有的干脆以“感情破裂”想快速脱身,把重病的妻子和未来的医药费、漫长的康复路,一起推得干干净净。

红斑狼疮是什么?是一种慢性自身免疫病,要长期吃药、定期复查,不能劳累、容易复发,但只要控制稳定,完全可以正常生活、工作、生育。它不是绝症,不是传染病,更不是“不治之症”,只是一场需要耐心、金钱和陪伴的持久战。

可偏偏,这场“持久战”,成了某些人逃离婚姻的理由。

结婚时的誓言还言犹在耳:无论贫穷富贵、健康疾病,都不离不弃。
可真当疾病降临,才发现:

- 有的婚姻,是锦上添花;

- 有的婚姻,是风雨同舟;

- 而有的婚姻,只能同甘,不能共苦。

丈夫起诉的理由看似“合法”:婚姻自由、不想被拖累、经济压力大。
可法律都看得明白:红斑狼疮不属于法定“重大疾病”,不能成为撤销婚姻的理由;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一方重病时,另一方不能随意抛弃。
法院一次次驳回这类离婚诉求,不是不让人离婚,是守住婚姻的底线、人性的底线。

最让人寒心的是:
病不可怕,穷不可怕,
最怕的是,你在病床上挣扎,曾经最亲的人,在盘算着怎么离开你。

妈妈圈里常说:生个孩子、生场病,才知道你嫁的是人是鬼。
这话扎心,却真实。
多少女人,婚前被捧在手心,婚后生病、怀孕、带娃,才看清枕边人的冷漠与算计。

婚姻从来不是一纸契约,
是危难时的伸手,
是病痛时的照顾,
是“你病了,我陪你治;你难了,我陪你扛”。

可以不爱,可以放手,
但别在对方最脆弱、最需要依靠的时候,
捅最狠的一刀,撤得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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