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国发展抵达刘易斯拐点时,通常情况下依赖市场机制,城乡收入差距呈自动收敛状态,因为开始时,效率最低、能力最低的农民首先被“淘汰”出农村进入城市,城市二三产业部门获得廉价的劳动力,农村劳动力相对价格开始抬升;到最后,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几近耗尽,二三产业部门招工不得不再加工资,而农业也进入规模化、专业化、效率更高的发展阶段,城乡收入差距趋近。
但这一伟大的理论学说在中国却碰了壁。中国的现实是,农村仍然拥有绝大部分低收入群体,且城乡收入差距还在扩大。
收敛功能在中国为何失效?美国三一学院经济系荣休教授文贯中新近撰文提出,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具有双重性,除承继自传统社会外,又叠加了强制性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双重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逆淘汰效应,使得首先应被消化的剩余和准剩余劳动滞留在农业之中,使他们的收入相对城市越来越远。(就像现在我们能够看到的,经历繁荣顶峰的城市将五六十岁的农民工又“退回了”农村——我说的)
当然,这就违背了发展经济应造福全体民众的崇高目标。
文贯中为此提出,中国应亡羊补牢,尽快废除制度性的城乡二元结构,将地权全面归还农民,并允许民众在城乡间自由迁徙和定居,以恢复市场机制对城乡收入差距的收敛功能。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