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0日,厦门市湖里区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就热议的“买速效救心丸收到注销驾照短信”一事表示,确实有发送此类短信,该短信只是提醒,驾驶员接到信息后,建议前往辖区交警部门进一步核实,或需要签署承诺书或开具医院证明。
近期,有不少厦门车主表示,自己在购买速效救心丸或安眠药后,收到湖里交警大队短信称:“因大数据比对分析显示,您可能存在影响肢体活动的的就诊或购药记录,如您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前往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业务。逾期未办理,驾驶证将依法公告作废。”,引发舆论热议。
网上对这件事的态度很激烈,很多人认为认为这是搞“大数据有罪推定”,是交警滥用大数据,是身处《1984》、被老大哥无所不在的监视包围的恐惧感,等等。个人的观点是,这条短信本身到底妥不妥当是可以商榷的,但有司利用大数据进行穿透式管理,把社会治理下沉到基层,从事后管理变成事中的过程管理,这恐怕是一个趋势。
大数据在社会治理当中的重要性,这已经是一个无需更多论述的话题。比如现在很成熟的大数据预防犯罪,通过识别犯罪热点高发区域和犯罪分子活动规律,甚至提前预判犯罪分子的活动地点,有针对性地布署警力,从减少犯罪的发生;
又例如养老服务方面,通过分析老年人口的分布、健康状况和生活习惯,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等等。它们和“买速效救心丸收到注销驾照短信”差不多,都是通过大数据从大量人群当中,筛选出特定人群进行管理,无非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把筛选结果告诉可能的当事人群,而厦门交警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把筛选结果告诉了车主而已。
由于只要是大数据就存在一定误判的概率,这是它的数学原理决定的,就不可避免有车主出现“误伤”,比如明明只是帮家人买了个速效救心丸,就被大数据认定是心脏病人,不再适合继续开车。这种错误不在于大数据本身,而在于交警不该把这种概率事件当作确定事件直接发给车主个人。
就在今年3月29日,俄罗斯国家杜马刚刚通过一项法律,从2027年起,内政部警察将有权访问司机的医疗数据,如果发现有影响驾驶能力的疾病记录,例如各种精神疾病、癫痫、发育迟缓、帕金森病等等,将暂停司机的驾驶资格。
国外一些保险公司更厉害,直接通过车载电脑和车联网获得驾驶者的驾驶习惯、驾驶技术、车辆信息和周围环境等等数据,再把这些数据综合起来进行精确到车主个人的定价,称为UBI保险,这已经超出了大数据的范畴。
可以说,在如今这个时代,纠结“老大哥”是不是盯着你其实是没有意义的,不仅老大哥在盯着你,老板们也在盯着你,在技术面前所有人都是透明的,只是有些地方会努力营造出一副“你的隐私得到了保护”的假象,儿另一些地方压根就懒得装而已。这种技术与个人权利的边界在哪里,现在还没人说得清,但迟早会在碰撞中逐渐确定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