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借钱给别人,尤其不要借钱给朋友
一个借款纠纷,闺蜜以投资为名借款,被揭穿后第一时间自杀,这样决绝的行为,让当事人认为,闺蜜也是被其他人欺骗,觉得无颜面对,才会选择自杀,因此坚持诉讼,希望能够查到证据。
现在终于调到了银行流水,“闺蜜”在收到100万后,15天就消费了92.7万,其中在某知名高跟鞋品牌店,一天就消费了16.7万,只能用“疯狂”来形容。
看到这样的结果,不管是从情感上,还是从对案件的结果上,当事人终于死心了。
只能说,不要借钱给别人,尤其不要借钱给朋友,不借钱,钱还在,朋友也有的做,借了钱,很可能是钱也没有了,朋友也没有了。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