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世私生子起诉争遗产#【深圳一男子离世 按遗嘱婚生女继承财产 私生子起诉:自己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院:酌定保留一定遗产份额由原告继承】#私生子主张遗产法院酌定保留份额#据“深圳政法”近日披露案例,2024年6月,王先生(化名)不幸离世,留下房产、股票、存款、车辆等遗产。根据他生前订立的公证遗嘱,每年从遗产中拿出10万元赡养母亲,其余财产则全部留给自己的女儿小王。
然而一名男子声称自己是王先生的非婚生子,他告上法庭,要求继承王先生的部分遗产。原告提出,自己的母亲与被继承人王先生在2016年相识,逐步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之后生育了原告,而王先生彼时已和他人结婚并育有一女。
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原告也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但王先生生前已立下遗嘱,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民法典》同时设置了“必留份”制度,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由于本案原告尚未成年,符合这一法定情形,法院酌定保留一定遗产份额由原告继承,原告诉讼请求中超出该金额的部分,依法予以驳回。 http://t.cn/AXIO1Lh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