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进展同步:
湖北省监利市人民法院(2025)鄂 1023 民初 6296 号
关于被告黎某某(微博 UID:6061074551)侵犯我方艺人汪苏泷名誉权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确认被告侵权,我方胜诉。
汪苏泷先生决定将本次案件所获 5000 元赔偿款,连同自行出资的 95000 元善款,共计 100000 元全额捐赠至“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水窖”公益项目。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严格保护。除此案件外,其他维权案件我们也在持续跟进中。
我们始终相信法律的公正,坚守内心的善良,坚决抵制网络暴力。愿以点滴爱心回应无端恶意,让善意传递,让温暖留存。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