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苏泷胜诉
指2026年4月2日官宣的「名誉权维权案胜诉」,并非之前的《年轮》版权案 。两件事常被混淆,分开说更清楚。
一、本次胜诉:名誉权案(最新)
- 案由:微博用户黎某某长期捏造、散布汪苏泷不实信息,侮辱诽谤 。
- 判决:湖北监利法院认定侵权成立,汪苏泷胜诉 。
- 结果:
- 被告公开道歉、赔偿5000元 。
- 汪苏泷将5000元+自掏9.5万,合计10万捐「母亲水窖」公益 。
- 意义:
法律层面打击网络谣言;用公益回应网暴,态度克制且有力。
二、容易混淆:《年轮》版权/原唱争议(2025年)
1. 核心矛盾
- 汪苏泷:《年轮》词曲作者+男声版原唱,主张双原唱。
- 张碧晨:影视版首唱、最火版本,主张唯一原唱。
- 导火索:网红直播否认汪苏泷原唱身份,双方工作室公开对立。
2. 汪苏泷关键动作
- 2025.7.25:收回《年轮》所有演唱授权,暂不授权任何人演唱。
- 法律立场:词曲版权归作者,有权决定授权/收回 。
- 行业影响:各大平台一度改为「双原唱」标注。
3. 法律本质(很重要)
- 著作权法无「原唱」定义,只有「表演者权」 。
- 版权(著作权)> 表演权:作者握最终决定权。
- 早年汪苏泷曾被前公司偷卖版权、8年零收入,因此对版权极度强硬。
三、两件事的区别(一句话分清)
- #汪苏泷胜诉#(2026.4.2):告网友造谣,名誉权胜诉。
- 《年轮》事件(2025):版权/原唱争议,汪苏泷握法律主动权,未走法院终审。
四、行业启示
1. 版权是音乐人生命线:创作人必须牢牢掌控词曲版权。
2. 「原唱」≠ 版权:首唱再火,也不能替代作者权利 。
3.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诽谤会被法律追责,明星维权常态化。
发布于 安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