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原状亦是行政法、刑法之原则
张三在李四的店里买到了假酒,跑到市场局告状,结果市场局只是处罚了李四,李四缴的罚款进了财政,而张三的损失仍然没有得到解决,这不对。
相传糜芳和刘封在新野对练,结果把张老汉的桑树给斩断了。关羽闻知要对这两个属下军法从事,老汉不从。就是把二人斩了,桑树能活过来吗?培树才是要紧的。
关羽一想对头,亲自到燕雨山采来桑树给张老汉种上。
这就是著名的新野汉桑城的来历。
示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强买强卖显然是损人利己,应该先还被害人公道,之后再进行行政处罚。现行的第五十四条行政罚是罚了,但并没有使被害人得公道。我认为让被害人得公道,远比行政罚更为重要。
第五十四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杜兆勇律师2026.04.02于玄涛斋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