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少爷的剑v小天狼星 26-04-02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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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insonya优思益#

全额退,是最起码的吧?消法规定的就是退一赔三。而且明确了“谁卖的谁负责”原则。

然后看到了几个来搞笑的…落地都是说超出自己承受范围了…

注意啊,这里有个“陷阱”:
我来解读下,就是我之前在卖别的品牌的货赚的凭什么赔给你们。
可是吧,担责主体是“售卖渠道”,而不是个人哦。所以,作为一个经营者,对于你赔付的钱哪里来,和消费者,是无关的。

所以,正确的做法是:非经营行为,就是找销售渠道赔。销售渠道有损失,去找厂家赔。都是有明确法律支撑和赔付标准的。

再所以,这些博主大V,是能二次索赔的,甚至专业点“因为其产品问题导致我的销售损失,你品牌方要负责,同时,我的商业信誉,也受损了,你也要负责。”都是可行的。

再退一步,绝大部分,是“先一部分款的…”

这里再看看几个搞笑的良心赔付方案。

退15%佣金的…这已经算正常了。

说退“你一旦在商家那退货成功,我赔你快递费”的???

还有大V意思是“你们就是贪便宜来我这讹我的…”

最牛逼的是这位:

说“将更新日常精华贴10篇作为补偿”???

连邮费,都不想赔…

科普一下:
谁卖的谁负责原则,涉及到“你去厂家,我也是受害者”这是“不利合同条款”,自动作废的。
说“可以协商啊”?那是“如果消费者愿意协商,才可以协商”,如果消费者不愿意,就退一赔三。

另外,原来微博卖货真有人买啊?

那些博主的粉丝真的别太当自己“是个朋友了”,都是生意[允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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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