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insonya优思益#
全额退,是最起码的吧?消法规定的就是退一赔三。而且明确了“谁卖的谁负责”原则。
然后看到了几个来搞笑的…落地都是说超出自己承受范围了…
注意啊,这里有个“陷阱”:
我来解读下,就是我之前在卖别的品牌的货赚的凭什么赔给你们。
可是吧,担责主体是“售卖渠道”,而不是个人哦。所以,作为一个经营者,对于你赔付的钱哪里来,和消费者,是无关的。
所以,正确的做法是:非经营行为,就是找销售渠道赔。销售渠道有损失,去找厂家赔。都是有明确法律支撑和赔付标准的。
再所以,这些博主大V,是能二次索赔的,甚至专业点“因为其产品问题导致我的销售损失,你品牌方要负责,同时,我的商业信誉,也受损了,你也要负责。”都是可行的。
再退一步,绝大部分,是“先一部分款的…”
这里再看看几个搞笑的良心赔付方案。
退15%佣金的…这已经算正常了。
说退“你一旦在商家那退货成功,我赔你快递费”的???
还有大V意思是“你们就是贪便宜来我这讹我的…”
最牛逼的是这位:
说“将更新日常精华贴10篇作为补偿”???
连邮费,都不想赔…
科普一下:
谁卖的谁负责原则,涉及到“你去厂家,我也是受害者”这是“不利合同条款”,自动作废的。
说“可以协商啊”?那是“如果消费者愿意协商,才可以协商”,如果消费者不愿意,就退一赔三。
另外,原来微博卖货真有人买啊?
那些博主的粉丝真的别太当自己“是个朋友了”,都是生意[允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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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