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哲木观事记 26-04-03 06:33

#清哲木观事记# 南通烟草公司是否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职能部门应厘清真相

昨天晚上笔者看到;南通知名网友南通老狼微博接
南通市部分零售户实名曝光反映,南通市烟草公司将炫赫门、红南京、黄山新一品、黄果树、大前门等市场畅销的卷烟,超量定向投放给28-30档的高档位零售户,而1-27档的中低档位零售户根本无法获得这些紧俏货源的正常配额。更令人震惊的是,相关做法还要求28-30档零售户“保密不对外宣传” ,这说明南通烟草公司对其行为的属性心知肚明,才会要求高档位零售户封口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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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按档位投放”在烟草专卖中属行业操作规程。但前提条件是要正常。正常的“按档位投放”同档位客户享受相同货源,这是行业的基本规则。如若属实,南通烟草公司此举,是将畅销货源的绝大部分份额向金字塔尖的3个档位集中投放,导致27个档位的零售户被集体“断供” ,其不合理之处,一目了然。档位分级的初衷已被扭曲,档位制度的正当初衷——精准匹配而非“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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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对零售客户实行分档供应,初衷是在货源有限的情况下,保障大多数客户能够订购到与经营能力基本匹配的卷烟。客户档位根据“卷烟购进量”“购进金额”等客观指标,由电脑系统自动计算所有客户得分和排名生成,每季度测评一次,测评结果向所有客户公示,确保知情权。行业内也明确表示,客户分档是为了确保货源分配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市场有序稳定,同一档位客户货源供应相同,“不存在对小客户不公平的情况” 。

据网友反映的信息表明;南通烟草公司的做法已背离制度设计的根本逻辑。

当畅销货源被集中投放到28-30档,1-27档零售户几乎拿不到畅销烟的配额,档位制度就不再是“资源匹配的调剂”而是异化为“赢家通吃”,高档次户因畅销货源加成,销售额进一步攀升,在下一轮档位测评中继续巩固高档位;低档位户因无畅销货源,销售额持续萎缩,档位反而可能下降。这种档位制度从资源配置工具变成了阶层固化工具,与市场化取向改革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的初衷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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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烟草公司要求28-30档零售户“保密不对外宣传”,这是整起事件中最具标志性的反常现象。正常的、合规合法的货源投放,应当公开透明,经得起各方审视。要求保密,恰恰说明投放者自身已经意识到了此举的不合规性。 这种“做贼心虚”式的操作方式,本身就是对“公平公正”最直接的否定。江苏省烟草专卖局明确要求“不得将单品牌(规格)或少数品牌(规格)的订货量与零售客户的分类定级、供货总量和紧俏货源订货量挂钩”,南通烟草公司的定向超量投放,实质上就是将畅销品牌的订货量与客户档位进行了人为挂钩,直接触碰了这条红线。

笔者梳理信息发现;类似南通的情况在全国并非个例。有零售户反映:“现在订烟,不订贵烟、新出的烟、难卖的烟就给我们降低订烟档位,普通烟、便宜烟、好卖的烟不给量”,导致订货量大幅下滑。更严重的是,有零售户反映高档位户年利润可达20万元左右,低档位户一年只有几千元——30倍的利润差距,已远超正常经营能力差异的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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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披露的南通烟草公司还采取了“订倒挂亏本的中华、大苏烟,才有溢价畅销卷烟订”的操作模式,即中低档位零售户若不订购指定的亏损品牌(滞销烟),就根本拿不到任何畅销烟配额。这与行业明确禁止的“利用紧俏卷烟与指定品牌(规格)进行捆绑、组合、奖励、协议等形式的搭配或变相搭配销售”行为完全吻合。低档位零售户资金实力本就有限,却被强制订购滞销积压的香烟,被迫为烟草公司的销售任务“埋单”,这是以货源为筹码进行的隐性胁迫,以反垄断视角来看南通烟草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根据《反垄断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无正当理由在交易时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烟草专卖体制下,烟草公司在辖区内是唯一的卷烟批发供货商,具有绝对的垄断地位。望相关职能部门重视此舆情信息 。

南通烟草公司将畅销货源集中在28-30档的做法,实质上是在货源分配中对不同档位的零售户实施了差别待遇,这种差别待遇缺乏基于经营能力的合理依据,具有明显的歧视性。这种实质上的“货源歧视” 已经严重损害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另外,行业内潜规则,分级供货背后的人为操控与利益分配失衡,

在这个舆情中,高档位户被要求保密。 这暴露出此类操作本质上无法摆上台面,是一种见不得光的利益输送,也是南通烟草公司违规行为最直接的佐证。

笔者也注意到,烟草行业是垄断市场,经营户并非无投诉与维权途径,如果您是受损害的1-27档零售户,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依法维权:

1. 拨打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这是全国统一的烟草专卖品市场监管举报电话,接受公众有关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的举报,答复有关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在江苏省内,也可拨打12345客户投诉专线,两条热线已实现双号并行服务。

2. 登录新商盟订货平台查询货源投放规则:江苏省烟草专卖局要求货源信息在新商盟进行公开公示,您有权查阅同档位客户的货源投放标准,核实南通烟草公司是否存在区别对待。

3. 向江苏省烟草专卖局纪检部门举报:可通过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官网的“纪检检举举报”和“领导信箱”渠道反映。

4. 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如认为南通烟草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可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执法部门举报,请求对南通烟草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进行调查。

南通市烟草公司将畅销货源超量定向投放28-30档、要求高档位户保密、强制搭配滞销烟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背离了国家烟草专卖局按档位公平供货的政策设计,触碰了行业“六个坚决禁止”的规范红线。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烟草公司作为垄断性企业,更应以身作则,维护而非破坏市场公平。南通烟草公司此举绝非“正常市场行为”,而是对1-27档广大零售户合法权益的系统性侵害。请南通市烟草公司正面回应:网友反映的情况是否真实?这些问题,相关职能部门亦不能等闲视之!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