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语_202104 26-04-03 08:41

从辽宁高院苏本营被查不难看出,辽宁民商审判领域关系案、人情案、法官相互通气办案已成风气,督导监管同样失职缺位,必须彻底自查自纠、整顿风气。

尤其物业纠纷i案件,不公现象极为突出。前期物业未经招投标、无任何书面合同,纯属开发商强制垄断服务,法院却滥用“事实服务”枉法裁判。
辽宁高院(2023)辽民申10677号案件,法官刘冰仅以“无新证据”敷衍维持原判,属于典型错判。

最高法权威陈现杰早已明确:没有物业服务合同,就没有合意,所谓事实服务就是强买强卖,法院绝不应当支持。
无合同即无收费依据,司法不能为违法强制服务背书。
恳请彻底整顿民商庭风气,纠正错案,还老百姓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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