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存侥幸 致人死亡悔晚矣】#覆车之戒# 3月13日4时许,当事人淡某醉酒后(137mg/100ml)驾驶川XF***U号小型普通客车(未悬挂号牌)行驶至广安区建安南路西溪市场外路段时,撞上正在横过斑马线的行人彭某,造成彭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随后,淡某驾车将其送至广安市人民医院救治,当日8时许,彭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此次事故中,淡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人行横道时,未按规定减速且疏于观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全部责任。目前,淡某因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已被刑事立案。
交警提醒:生命无价,酒后禁驾,别让侥幸毁掉人生!@四川交警 http://t.cn/AXITXuB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