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警 26-04-03 10:00
微博认证: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

【不带犹豫闯红灯,结果很惨!】
3月14日11时,宁波北环西路与洪塘中路路口,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闯红灯通行,🚦 与轻型货车发生碰撞,车损人伤。💥 经交警调查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闯红灯通行,依法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浙江交警提醒#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浙江公安 @宁波交警 #闯红灯# http://t.cn/AXITWL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