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家茂律师 26-04-03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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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草笔记推荐产品翻车要担责吗##律师说法#社交平台种草笔记、直播带货好物推荐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广告。

何为广告?根据《广告法》规定,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即为广告。

另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关于责任承担问题,根据《广告法》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再次呼吁:

望加强立法,加大明星艺人和网红主播等带货的法律责任,如凡出现商品虚假宣传或其他质量问题,则带货的主播和代言的人员应当无条件对消费者依法先行赔偿,之后他们有权利再去向相应的经销商、渠道商、生产厂家等进行溯源追偿。

发布于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