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农村老人因药贵拿丝瓜络当止疼药#
农村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缓慢,背后有多重现实因素。
第一,央地财政责任划分。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由中央政府统一设定,地方政府可根据自身财力额外提高待遇。这一标准从制度建立初期的几十元,经过多年逐步上调,目前已达到一百多元每月。上调幅度受制于全国财政承受能力和基金长期平衡的要求。而地方追加的部分,经济发达地区能加到近千元,依赖较强的本级财力和转移支付;中西部县域财政能力有限,难以大规模提高本地发放水平。
第二,覆盖人群规模庞大。
全国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人数数以亿计,每人每月只增加十元钱,一年全国就要多支出相当可观的费用。同时,这项制度建立较晚,许多高龄老人缴费年限很短甚至没有缴费就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其性质更接近普惠性福利而非保险待遇。政策需要在可持续性与待遇提升之间逐步平衡,因此只能采取“小步慢走”的方式。
第三,制度功能定位不同。
城乡居民养老金从一开始就被设计为托底补充而非主要养老来源,官方通常表述为「补充性养老收入」。对于慢性病痛和医疗开支,理论上应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低保等制度共同承担。但在实际落地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申请程序复杂、基层执行偏差等问题,导致部分老人感觉只有养老金是自己可以掌控的收入来源。
因此,提高最低标准并不是意愿问题,而是提高多少、钱从哪里来、中央与地方如何分担的机制磨合问题。 http://t.cn/AXIHPZ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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