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法律:@娱乐法李振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应当由该网络用户本人承担法律责任。#席瑞喊话李荣浩##律师说法#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