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强奸」,怎么能被说的这么理直气壮?
刚刚在DY上刷到个律师连线。
一个17岁女孩,与23岁男生网恋奔现后,怀孕并生子。
怀孕前,男方这边还给了她3万块钱,已经被她全部花完。
怀孕后,女孩先是没敢跟家里面说,直到快生了才跟家里摊牌,打算结婚。
女方这边,一开始是想要12.8万彩礼,后来大概是觉得要少了,就又改口要20万。
男方不想给,女方这边就来咨询律师,能不能告他强奸?
实事求是的讲,真告强奸也不是不行。
毕竟,只是赌一下,万一赌赢了的话,男方这边需要花钱拿谅解,最后换缓刑。
不过,能否告成功,我觉得是个未知数。
因为,从怀孕到生产,时间线拉得太长,如果是刚怀孕就告,几率绝对比现在要高。
但像现在这样,拖了太久才告,警方这边的询问估计很难过。
我也不认为她能成功说服警察。
在我看来,动不动就告强奸,绝对是个坏风气。
因为,这类事情发生的越频繁,大众对此类案件的观感就越差。
发展到最后,侵蚀的一定是真正受害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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