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你们说我又破了一个案,
这是我上声乐课发现的。
我的断句习惯会把句断得很碎,
这是有原因的,
因为我气短,
气息不够就必须要把短句说完之后顿一下。
我写文也会这样。
但是我草稿和初稿这样写的时候,
我感觉不出来,
因为那个时候全都是边思考边写,
你感觉不出来这个节奏是慢的,是碎的。
要把它放一段时间,
读的比例更大,改的少,
就会有这种感受,就觉得哦?为什么这里要这样断一下?
它明明可以连起来,其实并不需要加一个逗号。
个人的表达习惯,其实有可能跟个人的身体情况是相关的。
(我靠,我第二次读的时候发现,前面这句其实也不需要逗号)
(此处可以链接一下之前说的,为什么有些演员演村民、牧民的时候感觉别扭,因为发声方式跟地域生活习惯对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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