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法李振武 26-04-04 21:37
微博认证: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律师解读粉丝冲突互相道歉#

谁先跟我解释下,我评论区lmpwwzz是啥意思?

我刚在评论区看到,有粉丝指出,部分恶意行为实为“对家粉丝反串”,即冒充对方粉丝发布极端言论、制作传播侵权内容,意图“栽赃陷害”、激化矛盾。

汗,我估计称之为“粉圈无间道”吧。

“反串引战”“栽赃陷害”,我认为这是粉圈互撕中最危险的法律红线,这是从从“互撕”到“构陷”的升级,其违法性质更为严重,可能同时触犯多项法律规定:

“反串者”冒充对方粉丝身份,发布极端侮辱言论或传播恶意P图,实质上是捏造了“该言论/行为出自对方粉丝群体”这一虚假事实。

这不仅损害了被冒充的特定粉丝或艺人的名誉,更恶意嫁祸、损害了整个对方粉丝群体的名誉,构成典型的诽谤行为。

如果“反串”行为是为了“引战”,即故意挑起双方粉丝群体间的对立、骂战,扰乱网络社区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时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及《刑法》中关于寻衅滋事的相关规定。

而且,与普通冲动下的辱骂不同,“反串栽赃”具有预谋性、欺骗性和更高的主观恶意。

在司法实践中,这很可能成为判定侵权情节严重、加重其民事赔偿责任,乃至在行政处罚、刑事立案时考量从重情节的因素。

最后说下责任认定。

无论其真实身份是A方粉丝、B方粉丝还是第三方,法律只追究实际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其需要为自己实施的诽谤、侮辱、侵犯肖像权等所有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法律不会因为行为人戴上了“面具”就网开一面。网络空间的身份可以虚拟,但行为背后的法律责任永远真实。

#律师说法##栩你渝生粉丝和橹穆粉丝的道歉信#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