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兆勇律师
26-04-05 07:11 微博认证: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法律博主

评赵涵博士候选人的社会实践

“赵涵博士结合“徐玉玉案”“于欢案”“昆山反杀案”“张扣扣案”“牟林翰虐待案”等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社会观念的进步、民意与网民意见的区别、司法判决吸纳社会舆论的尺度,以及日常思维与法律思维对于法治进步的双重推动作用。她提出,法律并不执着于完美判决,而是寻求在特定时期内能够被接受的、足够好的解决方案。法律人应在理性框架中注入温情,在制度容器中寻找合理之路。”

李红海教授的高足赵涵同学,具有法案法思维非常难得。

许多白胡子律师虽然每天遭受法典法法与案撕裂的痛苦,但并不具有法案法思维。

比如赵涵提到的“张扣扣案”,所要遵循的先例显然应该是施剑翘行刺孙传芳案。

法案法的特征是遵循先例,这样案件就不再是机械适法,而是受到案与法的双重规制,所以不太可能产生冤假错案了。

张扣扣案显然违反了施剑翘案的先例,是一个错案。

法典法的法与案是两张皮甚至是三张皮,法院不是判决经典案例,而是在法与案之外运行,实际上是人治的高级形式。法官也是被法官法之外的东西所控制,法官东窗事发后他所造下的冤假错案并不因此改判,也就是律师和当事人根本控制不了法官。

而法案法则大不相同,12怒汉与法官展开了激烈的长期的斗争,凶残歹毒的法官不管对12怒汉罚款、拘留甚至判刑,12怒汉坚贞不屈,终于压倒了残暴的职业法官。

陪审团其实被官本位思想的翻译家翻译错了,不是陪审团而是民决团,他们的高位高于职业法官,他们说无罪就是无罪,职业法官必须执行。

法案法的历史聚焦于案件,公民最后取得了伟大的胜利。

日、韩如今也大大发挥了公民审判的作用,实质上具有法案法的价值与意义。

请注意,公民在法庭上是与职业法官分席审判。请特别注意,如果是合席审判,无论多少陪审员都是毫无作用毫无价值的。

赵涵同学翻译的《罗马法对英国法的影响》非常有价值,希望更上一层楼。

杜兆勇律师2026.04.05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