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谈到此前表示不喜欢去灰熊打球的言论:
“我有说我不喜欢黑人吗?我都41岁了,现在有两个城市我不喜欢去打球,一个是密尔沃基,一个是孟菲斯。”——勒布朗·詹姆斯在被问及他近期在Bob Does Sports节目中言论引发的争议时的回应
此前,詹姆斯谈自己41岁仍在NBA打球,以及孟菲斯灰熊队应搬到纳什维尔:
“41岁了还住在他妈的凯悦酒店?你觉得我想这样吗?在一个随便的周四待在孟菲斯?我又不是NBA里第一个这么说的人……
你们灰熊队应该搬走,去纳什维尔。那里有范德堡大学,有NASCAR,有体育场,还有一支冰球队。
灰熊唯一可能得到我的机会,是2003年如果他们抽中了状元签选到我,我可能还会像伊莱·曼宁那样直接不去报到。”
发布于 江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