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警提示# 【2026年清明及五一假期京津冀地区高速公路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自2026年4月4日0时至6日24时、2026年5月1日0时至5日24时,实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行措施。一、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二、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机动车载运危险化学品指定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机动车载运危险化学品目录以外的其他危险货物指定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及《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三、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http://t.cn/AXI0Jt5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