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公安局仙女湖分局关于公开征集“六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仙女湖区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发展,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及有关工作部署,特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简称“六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一)“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乡霸”:在乡镇范围内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操控地方事务、控制乡镇公共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沙霸”:在采砂领域非法采砂,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砂石资源、垄断砂石市场,在自然资源领域破坏生态环境、砂石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四)“矿霸”:在矿产领域非法采矿,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矿产资源、垄断矿产市场,在自然资源领域破坏生态环境、矿产资源管理、合法经济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五)“街霸”:在城市街道、商业街区、校园周边、流动人口聚集地等公共场所,拉帮结派、寻衅滋事、强拿硬要、称王称霸,教唆、诱导、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破坏一方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六)“市霸”: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各类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七)其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包括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案件相关线索,以及包庇纵容、充当“六霸”等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要求(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奖励及举报人保护(一)凡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二)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四、举报方式(一)邮箱举报:xnhxzdd@163.com;(二)电话举报:110报警电话、0790-6856866;(三)信件举报: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仙女湖分局扫黑办(收),邮政编码:338000。(四)见面举报: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仙女湖分局刑侦大队210办公室。
特此通告。
新余市公安局仙女湖分局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