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二月 26-04-05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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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笑谈[超话]##杭州网约车猥亵案 #【杭州网约车猥亵案:别让“受害者反应”掩盖施害者的恶】3月31日杭州网约车猥亵案,警方已依法行政拘留涉事司机谭某宝,事实清晰、处罚有据。然而网络上“受害者嬉笑就是调情”“不跑就是默许”的言论,却在模糊焦点、转嫁责任,必须警惕!

一、法律定性:猥亵行为铁证如山,与受害者反应无关

警方通报明确,司机行驶中伸手摸女乘客大腿,已构成猥亵违法行为,行政拘留是依法惩处。法律认定性骚扰的核心是“违背他人意愿”,而非受害者的情绪表现。受害者因司机言行荒诞发笑、因身处“小区封闭+大山环绕”的绝境无法逃离,都是应激反应与现实困境下的自保,绝非默许,更不是过错!

二、破除误区:拒绝“受害者有罪论”,守住是非底线

1. 嬉笑≠调情:惊吓、荒谬下的本能发笑,是心理应激机制,不是施害者的“免罪借口”;
2. 不跑≠不怕:封闭路段无逃生空间,贸然反抗易激化风险,安全下车后报警才是明智之举;
3. 反应≠责任:无论受害者是冷静、嬉笑还是沉默,都不能成为性骚扰的理由,责任永远在施害者!

三、安全指南:女性夜间乘车,牢记4点自保要点

1. 乘车前:选正规平台高分司机,核对车牌信息,分享行程给亲友,坐后排不坐副驾;
2. 乘车中:车窗留缝,不透露隐私,遇不当搭讪直接要求专心开车,悄悄开启录音录像;
3. 遇侵害:优先安全下车,不激烈冲突,到便利店、门卫室等安全处立即报警;
4. 维权时:保留录音、车牌等证据,向平台举报封禁账号,依法追究到底!

性骚扰的锅,不该受害者背!严惩施害者、完善监管、拒绝污名化受害者,才能真正守护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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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