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宁武一村民举报镇党委书记与环保局长:“环境整治”下的公权力滥用疑云
2026年4月4日,一则来自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阳方口镇村民的举报引发广泛关注。该村民实名指控镇党委书记王中英、县环保局长万美君,以“环境整治”为名,擅自处置其合法购置的沙子资产,同时非法扣押营运车辆,导致全家生计断绝,背后疑似存在公权力滥用、打击报复等严重问题。
一纸举报,撕开基层治理乱象
据村民陈述,其全家五口无耕地,长期依靠合法购销沙子维持生计。2025年4月,他依法购置万余吨沙子,持有完备买卖合同及完税凭证,存放于本村集体闲置荒沟,权属清晰,符合当地农村生产经营惯例。
然而,2025年深夜,阳方口镇党委书记王中英在无任何核查与证据支撑的情况下,以“环境整治”为由,指令将这批合法沙子定性为“粉灰”并强行清场。宁武县环保局局长万美君未履行审核职责,盲目配合,组织非法改装车辆将沙子全部拉运,至今去向不明,造成村民重大经济损失。
更令人震惊的是,镇、县相关部门私自扣押村民5台营运车辆长达一个月,既不说明违法依据,也不主动对接车主,直接导致村民全家丧失唯一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
程序正义何在?“环境整治”不应成滥用工具
村民多次向上反映情况,却均遭阳方口镇政府以敷衍回函回避,未作实质调查,这进一步加剧了公众对其“掩盖违规行为、打击报复当事人”的质疑。
从法治层面看,行政行为的作出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法定程序。王中英以“环境整治”为名,在无证据支撑的情况下擅自处置村民合法财产,已涉嫌越权行政;万美君作为环保部门负责人,未履行审核职责即盲目配合,属于典型的失职渎职。
我国《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具备法定依据,遵守法定程序。而此次事件中,无论是定性“粉灰”、强制清场,还是扣押车辆,均未体现合法程序要求。基层公权力一旦脱离法治轨道,受损的不仅是群众的合法权益,更是政府的公信力。
监管漏洞待补,亟待彻查还公道
值得注意的是,宁武县作为汾河源头所在地,一直强调“一泓清水入黄河”,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工作 。然而,此次村民举报的事件,却与当地倡导的生态保护理念背道而驰,暴露出基层监管可能存在的严重漏洞。
事件中,被扣押的车辆为何被长期扣押而无明确说法?被拉运的万余吨沙子去向何方?是否存在非法倒卖等问题?这些都需要上级部门给出明确答案。
村民的诉求十分明确:恳请上级部门依法彻查,从严追责相关责任人,追回被扣沙子或予以合理赔偿,依法处理非法运输车辆,并重启信访调查,还其公道。
基层治理的根基在于公平正义,公权力的行使必须在法治框架内。希望上级部门能迅速介入,查清事实真相,给村民一个交代,也给公众一个明确的说法,坚决杜绝此类滥用公权力的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基层治理的良好秩序。@山西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