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根下刀笔吏 26-04-06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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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被骗43万丈夫帮还后两人闹离婚#

看了一下这个新闻,就是一个女的做网络刷单,结果被人骗了43万。他老公气不过,于是便老说她,她觉得她老公因为这事,总是挑她毛病。两人矛盾为此越来越多,最后导致分居,闹离婚。

最核心的不是事情本身,而是这个新闻报道的描述方法。

读下来,感觉两人关系走到这一步,似乎都是她老公的错。

我觉得现在一些对于男女两性关系和婚姻家庭的舆论宣传,甚至某些司法实操,在某些程度上,偏离了原本的是非理念。

在这件事中,该是谁的错,便是谁的错。

从报道和视频中能看到,这夫妻两人属于平常人家,不是什么有钱人。被骗43万,属于一笔很大的钱。老婆被骗43万,老公为此有怨气,对于这种情况下的家庭来说,我觉得属于正常。

性别反转一下,如果是老公被人骗了43万,老婆为此产生怨气,也实属正常。

钱,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犯错了,被对方指责,这属于犯错后的一个必然逻辑结果。

如果不想被对方指责,那就自己还,说这钱不用对方还,我自己还,那对方便没什么可指责的了。你不能既让对方来共同承担这个被骗后的共同还款义务,又不想让对方指责,这是讲不通的。

在我们整个人类社会的运转中,在其他领域,不管遇到什么事,都是先讲是非、论对错,在是非和对错搞明白的基础上,才涉及到是否要讲人情、讲温度,但是在男女两性领域,对是非对错进行优先判断的准则,似乎被搞得不存在了。

我们的舆论宣传,甚至某些司法实操,到底是尊崇和引导能顶半边天的妇女,还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巨婴?

如果是前者,那请把这些事情的是非对错先论清楚,然后再讲其他的。

如果是后者,那请把某些群体中的某些人的独立决策能力,先去除掉,让其另一半先成为其监护人,按照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法律体系进行安排和管理,对其超出一定范围的对外处分行为,认定为需要待追认的处分行为,然后再讲其他的。#热点观点#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