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为工作室 26-04-06 10:06
微博认证:邓为工作室官方微博

致各网络平台及公众:
近期,我们留意到部分网络平台出现未经授权使用邓为先生肖像内容制作的短视频作品。该类视频内容涉嫌侵犯邓为先生的肖像权及名誉权,现就相关事项声明如下:
邓为先生系我国影视演员,其肖像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邓为先生本人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传播其肖像内容。
经核查,相关网络视频系通过图像处理技术,对邓为先生肖像进行编辑合成制作而成。该行为未经授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已对邓为先生的公众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此外,相关网络平台作为内容发布渠道,未能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及管理职责,我们对此深表遗憾。

以下为邓为团队严正声明:
一、邓为先生从未参与拍摄所谓"AI短剧",亦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其肖像进行相关创作;
二、针对上述侵权行为,已委托专业律师团队展开证据保全及维权行动,将依法追究相关侵权主体的法律责任;
三、敦促涉及侵权内容的网络平台及用户立即停止传播、下架相关视频,我方将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我方将持续关注网络侵权行为,坚决维护邓为先生的合法权益。同时呼吁广大网民尊重他人肖像权,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2026年4月6日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