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程序员午休健身猝死改判工伤##热点解读# 之前还有人问张雪峰的事算不算工伤,这就发现一起类似案件。
#律师说法# 一般来讲工伤要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个人去健身通常应该不算工作范围。但是这个案子有点特殊,是单位要申请工伤,人社局不同意批准工伤,理由就是人社局认为“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
而公司之所以申请工伤,是因为“该公司员工手册明确规定,指定场所健身时间计入8小时工作时间,中午健身无须领导审批。”最终法院也是据此认为刘某属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