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鹤棣打掉私生手机#2026年4月6日,王鹤棣结束非公开篮球活动离场时,遭多名拍摄者贴身围堵。现场画面显示,其中一人将手机几乎贴至其面部录制,距离极近且伴随闪光灯干扰。王鹤棣首次挥手挡开后,对方再次逼近,其随即打落设备并冷脸离开,全程被随行安保人员劝阻。后援会公告证实,涉事者为长期跟踪艺人的私生饭,频繁出现在其工作场所、住所及私人活动场地,严重扰乱正常生活。
二、法律边界与争议焦点
私生行为明确违法
律师指出,在私人行程中对艺人实施近距离、侵扰性跟踪拍摄,直接违反《民法典》第1032条关于隐私权的规定。2026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eter法》第50条进一步将“滋扰、纠缠、跟踪等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列为违法行为,最高可处10日拘留。
防卫行为是否过当
法律实践认为,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艺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但“打落手机”是否超出必要限度存疑。若防卫与侵害程度相适应(如侵害具有紧迫性),则不承担民事责任;若造成财物损坏且价值超5000元,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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