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到受援人暂住的地方,是一个员工宿舍。
受援人是一位七十一岁的智力残疾人,原本家里动迁有一笔钱,动迁的同一年他结了婚,用动迁款的一部分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妻子、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儿子三个人名下,结婚满十年后妻子的户口上来。
六年前,妻子提出假离婚,称目的是帮他申请经适房,所以“假离婚”时房子和存款统统给妻子,这样净身出户的受援人就可以在五年后申请经适房了。
但是五年过去了,对方只字不提申请经适房的事,还把受援人赶出了共同居住的房子。
去年受援人做了行为能力鉴定,结果是精神发育迟滞、智力低下,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现在受援人无房无存款,如果不是姐姐和侄子的帮助,就得露宿街头居无定所的流浪…
鉴定虽然是去年刚做的,但是精神残疾可能因为刺激可能突发,而智力如果不是外力器质性伤害或药物所致,一般来说是比较稳定的,难道六年前这个老人签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就有风险评估的能力就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吗…那他把自己净身出户的目的是什么呢?…
老人、残疾人…不应该是这样的结果…勿作兴额…[努力]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