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制度,上缴基数是“当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反映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该基数与子公司是否实际分红无关。无论上市公司分不分红,集团都需要按照其持股比例对应的归母净利润部分,按35%的比例向国库缴钱。
利润基数是由经营结果和会计准则决定的,无法由集团主观扩大。比例从20%提至35%,意味着集团在现金流出端面临刚性增长。集团(一级企业)通常是控股型公司,本身经营性现金流可能有限,其现金主要来源于子公司的股利分配。提高上缴比例,实质上是倒逼集团必须从子公司榨取更多现金。
现金流压力是驱动分红的核心动力。
财政部提高上缴比例,通常伴随着对国资委考核指标的调整。分红不仅是现金转移,更是央企完成提高股东回报考核目标的ZZ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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