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15岁男性强奸犯服刑期间被其他服刑人员打死#
我干脆讲讲这事儿吧。
“强奸犯进号子,会被锁在尿桶边上”——这是一种文化传统。
一位任姓黑社会组织头子在长时间服刑之后,曾经这样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监狱里都是人,所以那里也有“江湖”。
常进监狱的朋友都知道,在监狱里存在一个鄙视链。
甭管随着时代的发展,在鄙视链顶端的罪行如何变迁,最底层的永远是强奸犯。
也不限于监狱,看守所也是如此。
我看过一篇笔记——好吧,是回忆录:
某新犯人入监,看到某人坐在墙角,神情恍惚。诡异的是,但凡有其他犯人接近他,此人就褪下裤子开始撸管。
新犯人奇怪,便问这是怎么回事儿。
老犯人说,此人是强奸犯,进来后就被揍,挨完打,动手的犯人就会让他飙一管儿,以此取乐。
久而久之就变成这样了。
【戒色吧的吧友也许会为此欣喜若狂,觉得找到了手淫过度会神情恍惚的证据,但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应该不是这个原因。】
这个回忆录记述的具体时间,是已经没有尿桶的年代。
但这个“规矩”仍在。
也别一看到这种事儿,就觉得是中国人的陋习什么的。
美国电影《Big Stan》或译《狱中豪杰》里也有相似情节。
另一部著名的美国电影《空中监狱》里,也有相似的鄙视链存在。
所以当我说“文化传统”的时候,指的是全人类的文化传统。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传统?
不常进监狱的朋友们容易认为:“这是因为强奸犯欺负女性。而欺负弱小的人,就连其他重罪犯也看不起。”
也可以这么一说,但我更倾向于另一种更加符合利益论的说法:
之所以有这样的“规矩”,乃是在监狱中的犯人们,顾及自己被隔绝在外的女性亲属的人身安全,所以设立了这样的规矩。
是一种“威慑”,而非“正义感泛滥”。
但无论怎么说,这“规矩”我觉得挺好。
而对于新闻中被打死的【15岁男性强奸犯】。我和转发区的其他人一致,对其没有任何同情心。
至于出手打死此人的其他罪犯,该如何评价?
——啧,小毛孩子出手就是没轻没重。
PS:就这件事而言,出手的三个人里,有一名强奸犯。(来自智搜结果)
首先,该人被加重刑期更是好事一桩,
其次,那玩意儿竟然没被锁尿桶上,还有机会动手打人,凸显了文化缺失。
最后,更加明确地体现出,此种行为没有任何“正义感”的因素掺杂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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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赛克:不太认同,都犯罪了哪有什么正义感,威慑的说法也很牵强,什么人会觉得自己在监狱里打个强奸犯就能保护在外面的老婆啊?
黑帮的,进出监狱跟玩儿似的那些人。
能理解吧?这规矩主要也是在这些人里传播。
防自己人,属于定点打击的那种。
“敢偷嫂子?别以为你在外面就可以为所欲为,没准儿什么时候你小子就进来了。”
——至于还有些人说“假的,哄抬比价的人编出来的。”
呵呵,有这规矩的时候,女人还裹小脚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