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6岁失联女童遇害父亲发声##律师说法#
“我们都看通报吧。”——七个字,然后就是忙音。一位刚刚失去6岁女儿的父亲,面对记者只说了这一句。不是他冷漠,是他已经被网暴逼到无话可说。孩子遇害,父亲却在网上被造谣“重男轻女”“有家庭矛盾”,甚至因为误传的信息被人指指点点,出不了门。一个家庭碎了,还要承受二次践踏。这起案件的悲剧,远不止一个嫌疑人那么简单。
从法律角度看,嫌疑人柳某某对一名6岁幼童下手,无论动机是什么——积怨、报复还是其他——都不影响一个判断:杀害毫无反抗能力的未成年人,是刑法第232条下最恶劣的故意杀人情节,应当从严从重处罚。动机或许能解释“为什么发生”,但绝不能成为减轻罪责的理由。
更让人痛心的是网上那些“为什么不看好孩子”“母亲不该让6岁孩子独自送钥匙”的论调。这就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悲剧的根源只有一个:凶手选择了犯罪。把矛头转向受害家庭,不仅逻辑荒谬,更是对亲人的二次伤害。法律从不问“被害人够不够小心”,只问“行为人有没有违法剥夺生命”。
最后,回到未成年人保护:每一个遇害的孩子,都是社会防护网的裂痕。我们无法让时光倒流,但可以做到——不传谣、不攻击、不苛责受害家庭。给孩子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从管住自己的键盘开始。#小砚台的普法时间#
发布于 河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