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中国司法滥象:判决认定;党员干部行政人员李孝明一个人冒充双方当事人签字的“三份买卖凯乐老年公寓房屋协议合法有效”#如下
①始于#(2006)汉民初字1224号民事判决“判令被告徐玉强协助原告李孝明办理本区凯乐老年公寓房产权过户”手续#?
②始于#2006年徐玉强第一次民告官为了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依法撤销行政机关错误登记到个人名下行政行为,反被蔡力卢佳君王雅晶王业香曹伟李冰等依据伪造证据”驳回起诉,导致生效判决成了法律白条/废纸,至今案结百次 事不了#。
③终于本案#起诉人凯乐老年公寓于2026年2月26日依据生效判决和市规自局履职答复,向法院提出诉求“撤销徐玉强个人名下房地产权证行政违法行为,按照“市规自局履职答复重新申办凯乐老年公寓产权证”遭立案难#?
④#忆往昔纪检监察司法机构纵容市规自局行政违法行为“导致生效判决成了废纸”,望将来“法制中国如何破解判决成了法律”白条#问题#法制中国如何依法破解—原“人民法院执法监督员徐玉强依法维权二十年遭依法无解的凯乐老年公寓房地产权证问题”;请问法制中国的政法系统精英们“当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纵容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让生效判决成了废纸”如何破解#?
发布于 天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