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 26-04-0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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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札记#
【“骨灰之争”,留住人间温情】李老伯生前签署《上海市遗体(角膜)捐献申请登记表》,明确选择“不保留骨灰”,并指定妻子王阿婆为第一执行人。然而,李老伯离世后,相伴二十余载的王阿婆希望夫妻合葬,儿子李先生则坚持应尊重父亲遗愿进行海葬。@上海静安法院 判令王阿婆在一年内以不保留骨灰的方式妥善安葬;若逾期未办,则由李先生执行。如何平衡逝者遗愿与生者情感、法律规定与传统习俗?一起来了解一下~ http://t.cn/AXMzQWp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