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检新闻##普法宣传#【“刷脸”办网贷,钱却进了别人口袋?】2025年7月,廖某某找到金某某,自称可以帮忙办理贷款。金某某将手机交给他操作。在廖某某的引导下,金某某配合完成了所有操作,手机还回来时,廖某某谎称未办理成功。然而一个月后,金某某收到一条还款短信,才发现自己已从多个贷款APP借出数万元,再一查账——这些钱在借款当天,全部通过支付宝转进了廖某某的账户。同样的手法,廖某某又“复制”了四次。2026年2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宣恩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026年2月,宣恩县检察院对该案以盗窃罪依法向宣恩县法院提起公诉。3月31日,宣恩县法院对该案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被告人廖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依法返还被害人。@宣恩县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