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家迁 26-04-07 17:28
微博认证:北京中闻(海口)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下午,赶到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阅一组织、领导传销案的案卷。我的当事人系大学教授,又是政协委员,还是他所在领域的省级专家。目前看,他的行为只是提供技术服务,而他给很多单位提供过技术服务。而这次,他甚至只是引荐,具体提供技术服务者也只是依市场价收费,而被控的传销单位一直宣称有国企背景,经营依法依规。因这个案件此前已开过一次庭,法官要求我下周五之前提交辩护意见。我想查阅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法官称山东高院规定山东境内一概不给律师查阅,这明显违反法律规定,也是我所不能理解的,近期我将向山东高院核实。

至今,我在潍坊代理过两个案件,一个是潘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该案四次一审三次二审,从全案有罪到全案无罪,过程艰苦卓绝,结果也堪称完美。另一个是郭某龙等人诈骗案,该案犯罪金额虽较公诉机关指控金额减少数百万,但因未能改变定性,我并不认为是成功案例。该案目前仍在申诉。

在我来潍坊之前,我的当事人一再提醒我,务要温和,万不要得罪了法官,可能是我之前发布的各种文章给他留下了我过于激进的印象,希望我今天没有给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但我也不会为了给法官留下一个好印象,而放弃争取。近期,我将至山东各部门反映情况,陈明情理,这是我一贯的办案风格,何况我的这位当事人,还是难得一见的人才,司法实在没必要因为那点无心之过,而毁了他的人生,也恳请潍城区人民法院刘景芝院长予以关注。在允许的范围内,司法给人以希望,而不是反之,于个人,于社会,一定都是更有利的。 http://t.cn/z8Qzg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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