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去西北,路过一个哈密瓜的摊子。买瓜的时候,飞进来一只苍蝇。
西北那种苍蝇,发动机和东部的不一样,雷达也不一样,拍是拍不死的。落下玻璃开了五公里,想着这总给他轰出去了吧。
后来车是拖回来的,送车来的时候,北京是个大雨天。想着把车送店里做一下保养,开出去一会儿,它嗡一声出来了。嘿,直达帝都,进京证都省了。
于是打开玻璃,窗外都是水气,北京桑拿天那种水气。它落在玻璃上,搓搓手,搓搓脚,犹豫一下,飞走了。
它从阳关的大戈壁,直达灯红酒绿的东四环。倘若是人,这便是不可多得的际遇,可它只是苍蝇,或许,他更喜欢骆驼喜欢马喜欢牛羊,而不是厨余垃圾泔水桶。
前一段时间,很多人讨论,帮人填高考志愿,到底有没有社会价值。我当时就在想,那只苍蝇便是小镇做题家,这趟车就是高考。它从大戈壁进了车不走,是因为车里有加湿器有水气。而离开车,是因为车窗外有更多的水气。它来自荒漠,它想要更多的水。就好像受够了穷的人,想要赚钱,多赚钱,读书也不外乎是为了赚多点钱。
今年又去西北待了十天,转了很多雪山、戈壁、荒漠、咸水湖淡水湖、看了很多河谷。明明只要一点点水,荒漠就可以有绿洲。可为什么乡道上飞驰的摩托车手,会变成在都市闯红灯的黄袍骑士?为什么可以一手拎起一只羊的姑娘,会穿上工装在酒肆里学鞠躬。为什么会相信这种鬼话,只要在这个城市里,拥有一套比一棵胡杨树占地还小的水泥壳子,就可以有别样的爱情和幸福。
这就好像,小镇做题家即使买了四驱车,也依旧在黑紫黑紫的四环龟步前行,已然忘却了,他本来自旷野。
仅记录,无意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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