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 26-04-08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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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追求女邻居蹲守4年被告上法庭# 法院:禁止出现在100米范围内】#女子遭男邻居每日楼下蹲守4年#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就一起因长期纠缠、骚扰而引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作出裁定。小雅与小刚原为同一楼栋住户。2022年,小刚对小雅产生好感,开始了长达四年的“追求”行动。即便小雅多次明确拒绝,小刚仍每日在其住所楼下长时间蹲守,还曾接触她的父母,希望通过他们转达自己的想法。小雅多次报警求助,但小刚在接受警方批评教育后依然我行我素。最终,小雅选择向法院寻求帮助。小刚辩称,自己的行为仅是出于好感,过去的行为方式或许欠妥,但其本意并非骚扰。愿意尊重小雅的诉求,承诺未来不会刻意出现在对方面前。

闵行法院经审查认为,小刚的行为虽然源于“好感”,但其长达四年的“求爱”行为,已远远超出正常追求或社交的范畴,对小雅的生活造成了实质性的负面影响,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纠缠、骚扰”行为。法院依法向申请人小雅签发了保护令,明确禁止被申请人小刚的骚扰、跟踪行为,并划定了100米的“安全距离”。(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视频剪辑/张美伦) http://t.cn/AXMLtF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