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的救护车不是害命的逐利车#【中听评论:救护车“舍近求远”致患者死亡,救命还是逐利】#120把患者送民营医院错过黄金抢救时间#生病不可怕,可怕的是打120来的救护车不是来救你命的,而是来赚你钱的。2025年8月5日凌晨,深圳,54岁的张女士突发疾病,腹部剧痛。丈夫拨通120,120《出车单》明确载明,出车分站为“健安新健”,推荐送往医院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但是,当张女士从救护车上下来时,才发现自己被拉到了深圳健安医院。因错过黄金抢救时间,张女士因“脾动脉瘤破裂出血”死亡。
当时,张女士脾动脉瘤破裂出血,这种病情,需要介入手术,需要血管外科,需要三甲医院的综合能力。
如果这个时候完成转院,悲剧也许还能避免。此时,距离张女士入院仅40分钟,转院还来得及。
然而,转院没有发生。转院被单方面取消,张女士被留在健安医院。
直到早上8点左右,健安医院才将她转院至龙华区人民医院。此时,距离最初提出转院,已过去近8小时。家属认为,张女士被救护车拉到民营医院,耽误了8小时,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民营医院补充公立资源,本是好事。但当民营医院的经营利益与急救的公共利益冲突,制度如何保障“生命至上”?《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规定:医疗急救人员应当按照调度指令将患者送往相应医疗机构。这是条例,是救命,是底线。但条例的执行,需要监管、需要问责、需要让违规者付出严重代价。
深圳这起事件,打破了这些期待。调度指令可以被违反,最近医院可以被忽视,危重患者可以被截留,黄金时间可以被延误,而违规者只需支付7.6万元的罚款。
急救体系的根基,不是事后处罚,而是强有力的保障,是“生命至上”四个字还能不能让人相信。
生命没有重来的机会,急救没有试错的余地。别让救命的救护车,变成害命的 “逐利车”。#救护车违规将患者拉民营医院#@大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