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主管理员纵容辱骂全红婵已违法#
将针对全红婵的侮辱行为写入群规并设为“允许项”,律规解释,这证明组织者具有共同侮辱的故意。群主、管理员不仅未制止,反而纵容、组织辱骂,已远超“不作为”,可能构成共同侵权甚至侮辱罪的共犯。情节严重者,将面临治安处罚或刑事追责。
网络空间绝不是法外之地。全红婵为国争光,却遭到有组织、有预谋的恶意攻击,令人愤慨。强烈呼吁公安机关严查到底,依法严惩组织者和积极参与者,绝不姑息任何以“群规”为名的网络暴力。唯有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才能还运动员一份清净,守护清朗的网络环境与社会公义。 http://t.cn/ROdVfbW
发布于 老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