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鱼台张小华案第一天庭审,临末了时我说,真诚地建议这次庭审到此为止,休庭后检察机关能够结合本案的诸多程序和实体问题,慎重考虑一下到底要不要指控。这个案件我们的当事人都是严格依据合同约定行事,而合同约定都是基于双方自愿,没有任何威胁恐吓欺骗等不当行为,而履行合同时,也极力避免冲突,实际上也无任何冲突,没有给所谓的被害人导致任何合同外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予以刑事打击,几乎一定会成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恶性典型案例,日后必将招致骂名。另外,这个案件,我们的当事人,连道德上都无可指责,这在刑事司法中是极为罕见的。如此指控,会让司法面目狰狞。而司法一旦不道义,公信力也会荡然无存。我们没必要因为之前的错,而一错再错酿成大错,给这个社会带来重大不良影响。而把毫无损失的老赖塑造成被害人,把严格依合同约定的诚信经营者塑造成罪大恶极的恶势力,这会严重影响我们的道德根基,这种恶性影响,更会是深远的。我知道我的微博很多人看,我也想斗胆说一句,这个社会的诸多问题,不是律师说出来的,而是一些单位不当行政、不当司法导致的。而如果任由一错再错,我们这社会到底会怎样?坦率地说,我很忧虑。 http://t.cn/z8c4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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