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求爱遭拒坠亡家属向女方索赔#】#法院回应坠亡男子家属向女方索赔# 37岁男子杨华(化名)与女友李佳(化名)恋爱3个月后商议结婚,备婚期间因彩礼、婚房装修等问题产生分歧,李佳提出分手。杨华上门求复合被拒后,次日坠楼身亡。杨华父母将李佳诉至法院,索赔3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审被驳回后上诉。
近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二审判决书。据悉,二人2025年2月确立恋爱关系。因杨华母亲在装修过程中表现出强势态度、且男友母亲提出的彩礼金额为11000元,被李佳认为诚意不足,且杨华缺乏独立性,双方感情破裂。7月13日,李佳与杨华分手并退还礼物,当晚杨华上门挽回被拒,次日杨华坠亡。李佳称分手时杨华情绪平稳,未显轻生倾向。
事发后,杨华父母曾在李佳家及单位张贴恶语字条、拉横幅等,李佳报警。一审中,杨华父母称儿子无心理问题,索赔30万元。法院认为,分手是李佳的正当权利,杨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理智处理感情,杨华的死亡结果系其个人意志支配下的极端选择,与李佳的分手行为之间缺乏法律上的直接因果关系,驳回诉求。
法院确认一审事实,认为李佳行为不构成侵权,杨华父母上诉请求不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创记者:陈甜甜 编辑:秦一) http://t.cn/AXMUoKz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