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在美赢了##国产玻璃基板突围美337调查#4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正式公布337-TA-1441案件初裁结果,认定中国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现用自主研发的“616”新料方玻璃基板对美国康宁公司专利不构成侵权,并驳回了康宁的相关救济请求。
据介绍,2025年1月31日,康宁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向ITC提起诉讼,指控彩虹股份、华星光电、惠科股份等近十家企业侵犯其玻璃料方专利,企图通过“专利围堵”阻断中国显示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同年3月3日,ITC正式立案。
案件推进过程中,双方博弈焦点集中于专利有效性与侵权认定两大核心层面。面对严峻挑战,彩虹股份在应诉中展开了条理清晰的合规抗辩:一方面,明确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与康宁专利存在明显区别,不构成侵权;另一方面,主张康宁相关专利因缺乏新颖性、创造性及可实施性而应被宣告无效。
经过一年多的审理,此案的初裁结果不仅意味着国产玻璃基板拿到了进入美国市场的合规“通行证”,即未来所有采用该料方生产的彩虹玻璃基板及其下游相关产品,在进入美国市场时将不再面临知识产权的合规阻碍,也标志着中国在打破全球玻璃基板垄断、实现关键材料技术自主的道路上取得了里程碑式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