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刚性筑牢文明养犬防线
“文明养犬” 不应该只是一纸 “倡议”,更应该依靠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加以落实。让养犬者心存敬畏,让不喜欢狗的人安心生活,让邻里之间少一分矛盾、多一分和谐,这既是基层治理的现实课题,更是维护公共安全、彰显社会公平的必然要求。法不应给不法让步,正义不应向无序低头,文明养犬从来不是单纯的道德倡导,唯有以法律为准绳、以刚性执法为支撑,才能真正破解养犬乱象,守护好公众的切身利益。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文明养犬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其中针对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饲养烈性犬、犬只伤人等行为,明确了警告、罚款乃至行政拘留的处罚标准,构建起层次清晰、惩戒有力的法治体系,这是国家层面以法律手段规范养犬行为的重要举措,更是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生动实践。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性在于执行,倘若将法律条文束之高阁,把执法执纪停留在表面,再完善的法律也只能是一纸空文。长期以来,部分地区文明养犬管理流于形式,面对遛狗不牵绳、不戴嘴套、犬只随地便溺、扰民伤人等违规行为,往往以简单批评教育代替处罚,以口头劝导规避执法,这种重引导、轻惩戒,重倡导、轻落实的治理模式,不仅无法让违规养犬者心生敬畏,更纵容了不文明行为滋生蔓延,让公共安全始终处于风险之中。
治理养犬乱象,必须摒弃 “柔性有余、刚性不足” 的执法误区,坚决杜绝 “只教育、不处罚” 的形式主义做法,不折不扣落实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各项规定。批评教育固然是引导文明养犬的基础手段,但绝非治理的终点,对于屡教不改、公然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养犬行为,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条款,该警告的坚决警告,该罚款的足额罚款,该拘留的依法拘留,让违法违规者付出实实在在的代价,真正树立起 “违法必担责、违规必受罚” 的法治导向。执法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细化执法流程、强化日常监管,将养犬管理纳入基层常态化治理范畴,通过常态化巡查、针对性执法,打破 “不出事不管理、不伤人不执法” 的被动局面,让法律规定真正从纸面落到地面,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文明养犬治理,理应坚持防患未然的治理理念,绝不能等到犬只伤人、矛盾激化、舆情发酵之后,才幡然醒悟、仓促整治,才意识到规范管理的重要性。每一起犬只伤人事件的背后,都是日常监管的缺位、执法力度的松懈;每一次邻里因养犬引发的纠纷,都源于不文明养犬行为的长期放任。与其在事故发生后补救追责,不如将关口前移,把功夫下在平时。从规范犬只登记、强制疫苗接种,到督促养犬人牵紧狗绳、佩戴嘴套、清理粪便,每一项细微的管理举措,都是在筑牢公共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一条狗绳虽然栓住了狗的自由,一个嘴套虽然影响了狗的呼吸,但却为其他居民的出行安全带来了一份保障,为社区安宁增添了一份底气,这是对他人生命健康权的尊重,更是对公共秩序的守护。
文明养犬,始于自律,终于法治。从道德倡议到法律约束,从柔性劝导到刚性执法,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唯有始终坚持以法律为依据、以管理为抓手、以落实为目标,摒弃形式主义、强化执法效能,不折不扣落实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让养犬者心存敬畏、行有所止,让公共安全得到坚实保障,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最终构建起人与动物和谐相处、邻里之间和睦共处的美好社会。『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关于文明养犬的倡议书』http://t.cn/AXMqxfi9
发布于 辽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