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试管流产后夫妻因生育起分歧#【#女子多次试管不堪痛苦离婚法院支持#:生育权不可强迫,准予离婚】近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离婚案。小丽与小军(均为化名)婚后两年未能生育,经医院诊断,系小军染色体问题导致无法正常生育。随后,双方决定通过试管技术辅助生育,小丽先后多次接受促排、取卵、移植等治疗,好不容易成功受孕,却不幸流产。多次治疗给小丽的身心带来了巨大痛苦,她多次向小军表达,不愿再继续接受试管辅助生育。但小军无法接受婚后无子的现实,坚持要求小丽继续治疗,双方因此产生激烈矛盾,生育理念的分歧让夫妻关系降至冰点。最终,小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小军则不同意离婚,当庭仍劝说小丽继续接受治疗,称自己无法接受没有孩子的婚姻。同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生育后代是维系夫妻关系的重要因素,生育观念不同不仅会引发夫妻矛盾,还会对婚姻的稳定性和幸福感产生负面影响。夫妻双方虽均依法享有生育权,但一方生育权利的实现不得妨害另一方的生育权利。女性享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小军无法接受婚后无子,坚决要求小丽继续接受试管技术辅助孕育,而小丽已当庭明确拒绝继续生育。在此情况下,小军若强行要求小丽继续接受试管辅助生育,将侵害小丽的生育权。双方在生育问题上的分歧已无法调和,继续维系夫妻关系,既会侵害小丽的生育权,小军生儿育女的人生规划也可能落空。综上,小丽与小军因生育观产生无法调和的矛盾,夫妻感情已破裂,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男子不育要求妻子多次试管后流产# @九派新闻 http://t.cn/AXMqkVm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