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公安
26-04-09 17:13 微博认证: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公安局官方微博

【转弯不让行,酿事故担全责!】#案例警示##文明交通你我同行# 3月7日,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蓬溪县赤城镇普安大道中医院红绿灯处右转时,与直行由朱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朱某受伤,两车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唐某驾驶机动车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事故全部原因,负此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请广大驾驶人在转弯过程中全面观察周边情况,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再进行转弯。@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遂宁公安 @四川公安 http://t.cn/AXM5bvd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