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男子杀害男童潜逃27年被判死缓 二审开庭否认故意杀人】多年前,湖南男子易庚华杀害一名男童后潜逃,男童的姐姐坚持追凶20余年才使其落网,易庚华2025年底被法院一审判处死缓。男童的姐姐李海玉和易庚华均不服,提出上诉。http://t.cn/AXM5yUye
2026年4月8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李海玉对财新表示,易庚华不承认故意杀人,说是过失致人死亡。但她认为,易庚华为泄一己私愤报复杀害未成年人,用谎言将李焕平骗出学校,带至偏僻的甘蔗园,持刀连续捅刺其胸部等要害部位,致其死亡,易庚华的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
1992年底,湖南省新宁县9岁男孩李焕平在迈车坎村小学被21岁男子易长青带走后失踪。直至1993年2月19日,迈车坎村村民在甘蔗地发现一具已经腐烂的尸体,经辨认系李中祥的儿子李焕平。因易长青潜逃,案件一直未破获。
2020年5月,易长青在广西桂林落网。警方表示,易长青的真实身份是易庚华,他承认因与李焕平的父亲有工薪纠纷而怀恨在心,持刀杀害了李焕平。然而,2021年2月,湛江市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易庚华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此,李海玉不服,先后向湛江市检察院、广东省检察院提起申诉。
2022年11月,广东省检察院表示,在立案复查过程中补充了部分新证据,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易庚华杀害李焕平的犯罪事实,决定撤销湛江市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并将案件移送湛江市检察院依法层报最高检核准追诉。后易庚华再次被刑事拘留、逮捕。
